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 - 6月 - 沖退稅期限得予展延之條件放寬

沖退稅期限得予展延之條件放寬 - 6月 - 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

本期法規增修及新頒解釋函令4則,財政稅務要聞摘錄5則。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案例精選為「對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裁罰應否考量比例原則?」,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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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愷

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

KPMG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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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頒解釋函令

  • 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52條條文
  • 取得母公司持有之另一子公司全部股權之未分配盈餘課稅規定
  • 營業人提供電子雜誌閱讀服務徵免營業稅之相關規定
  • 合併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之投資金額計算規定

財政稅務要聞

  • 營利事業逾期辦理結算申報 除須加徵滯報金且無法享有租稅優惠
  • 境外固定資產或商品可委託當地合格會計師或相關機構就地監毀
  • 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個人之境外電商 應辦理所得稅申報納稅
  • 日本合夥如何適用臺日租稅協定
  • 權利金其支付若與進口貨物有關  應列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案例精選

  • 對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裁罰應否考量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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