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動機移轉:不為消滅對手,而是加速創新

企業併購動機移轉:不為消滅對手,而是加速創新

台灣以代工為主的產業型態,過去企業的競爭策略多半為以量取勝及增加市占率,故透過併購同業方式達到此目的,然而面臨產業結構的劇烈改變,企業未來更需要透過併購新技術團隊達到轉型以持續成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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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纓

副執行長、執行董事

KPMG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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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安侯建業創新與新創服務團隊
主持會計師 郭冠纓
協理 高筱婷

產業變動日趨劇烈,根據「2019台灣CEO前瞻大調查」中發現,大型企業要追求成長,必須從效率驅動的思維升級為創新驅動,2019年的調查顯示分別有16%及22%的台灣CEO希望透過併購及合資來驅動企業成長,相較於2018年的6%及12%有顯著的增加。

另一值得關注的是,在併購的動機上,相較於2018年排名第一為消弭直接的競爭對手,2019年排名第一的為加速企業營運模式創新改變,此結論與全球的調查結果一致,分析其原因為台灣以代工為主的產業型態,過去企業的競爭策略多半為以量取勝及增加市占率,故透過併購同業方式達到此目的,然而面臨產業結構的劇烈改變,企業未來更需要透過併購新技術團隊達到轉型以持續成長的目標。

除了透過企業間的併購、策略合作、合資和委外達到創新的目標以外,近年來在數位轉型風潮的帶動下,企業與新創間的合作成為全球大企業為達到外部創新的另一重要手段。KPMG透過調查訪問企業CEO是否打算在未來3年內採取任何行動來幫助企業實現成長目標,結果顯示,台灣的大企業投資新創的意願從2018年的48%成長到2019年的58%,惟投資加速器或孵化器的意願從2018年的72%降至2019年的56%。相較於全球從2018年的53%增加為2019年的60%,顯見台灣企業多半意識到投資新創的重要性,然而對於加速器的信心卻大幅滑落。

歸納可能的原因,近年來在政府鼓勵新創的風氣帶動之下,創業加速器在台風起雲湧,表面上,台灣的創業加速器無論是國際化程度或企業合作模式,都逐漸多元而豐富起來,然而實際上透過加速器孕育出的新創成功案例卻十分有限,加上台灣的產業以硬體代工為主,產業的特性加上心態上較為保守,台灣的企業都還需要一些時間摸索與新創的相處模式。

通常,在國際上定義的「加速器」主要透過投資與服務兩大項營運模式來獲利:

  1. 加速器提供小額種子投資(規模約為 5萬-10萬美元不等,換取 6% 左右的股權),透過協助獲得未來投資或 M&A 出場而獲利
  2. 加速器透過收取指導或諮詢費用、轉租空間、舉辦活動與企業贊助等獲利

在美國,投資可說是加速器主要的獲利來源。在亞洲,加速器卻面臨大量的泡沫化。2018年,新加坡的加速器JFDI及澳洲電信商Telstra所支持的加速器muru-D接連喊停,顯示市場上加速器太多,超過新創需求;在台灣,由於部分加速器長期仰賴政府支援,我們觀察到資源多有重複的情形,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年,資源是否被放在對的位置將會是台灣新創生態系的關鍵課題。

國際上雖然有很多企業成立或投資過加速器,有成功也有失敗的案例,根據過往經驗,成功的企業加速器共通點為企業知道成立企業加速器或投資加速器的目的,而非盲目的追隨。除了清楚了解投資加速器的目的,還有幾點需要注意:在心態上,企業並非單純財務投資或贊助,企業必須要派內部導師實際投入,盡量避免單純投資報酬的心態;在作法上,企業內部關鍵決策者必須深入了解新創團隊,因為唯有公司內部與新創團隊共同討論、激盪,才能達到企業與新創共同創新的成效;在資金上,適度的資金支持有助新創團隊與企業間關係更為密切。

目前政府為鼓勵產業創新,通過延長產業創新條例的租稅優惠期限,提供企業投資新創誘因。KPMG安侯建業成立創新與新創服務團隊以來,也一直在透過這個平台,藉由KPMG與其他生態系合作夥伴的資源,協助媒合大企業客戶與新創團隊並促成雙方的合作,我們期待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協助企業達到轉型的目的,並協助新創企業業務的擴展及得到所需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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