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正式上線

臺灣「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正式上線

因應屬跨國企業集團成員之營利事業於會計年度終了後1年內送交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網址https://tax.nat.gov.tw)自108年4月15日提供「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即網路送交軟體)下載安裝,並自5月1日起,開放全年度網路送交107年度(含)後之「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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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屬跨國企業集團成員之營利事業於會計年度終了後1年內送交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自108年4月15日提供「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即網路送交軟體)下載安裝,並自5月1日起,開放全年度網路送交107年度(含)後之「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

營利事業可自網站下載以建檔及進行資料審核,經網路身分認證後(同營所稅網路申報帳號密碼/工商憑證),可將送交資料上傳;上傳資料後,可查詢是否送交成功紀錄及列印送交成功書表。

「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之系統使用説明檔可至前開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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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報告格式及送交方式

107年度改採符合台灣國内送交之XML格式,即不再接受以往於106年度接受之依OECD規範之國別報告資訊交換XML格式。

營利事業若取得國外提供之符合OECD規範之國別報告XML格式,可將該XML媒體檔匯入前開送交系統,進行資料審核,並視要求修改/補增資料,以利資料轉檔及匯出符合台灣送交格式之XML格式媒體檔。

至於送交方式,營利事業可選擇採用前開送交系統透過網際網絡傳輸送交國別報告,或採用媒體申報方式,檢齊媒體光碟、媒體檔案遞送單,連同國別報告封面向所在地稽徵機關送交。採網路送交方式者,亦需以附件形式上傳經核章之國別報告封面。

集團主檔報告格式及送交方式

與往年一致,107年度可接受之集團主檔報告送交格式為PDF檔案格式。至於送交方式,營利事業可選擇採用前開送交系統透過網際網絡傳輸送交集團主檔報告,或採用媒體申報方式,檢齊媒體光碟、媒體檔案遞送單,連同集團主檔報告封面向所在地稽徵機關送交。採網路送交方式者,亦需以附件形式上傳經核章之集團主檔報告封面。

個別案件不適用「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

下列送交案件,可採用媒體辦理送交,惟不可使用網際網路傳輸送交:

  • 連結稅制案件。
  • 106年度特殊會計年度案件。
  • 中途變更會計年度之結算申報案件:會計年度起迄期間未滿12個月且非新聞業者。

KPMG觀察

在無法與國外進行自動交換而需另於國外送交國別報告的情況下,因台灣不再接受依OECD規範之國別報告資訊交換XML格式,跨國企業必須備置兩版或以上(視各稅務管轄區要求)之XML媒體檔,以確保符合各國法令遵循要求。就外商在台企業而言,因實務上國別報告通常由集團總部備置,建議外商在台營利事業應盡早向總公司提醒台灣格式變更之規定。

「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提供全年網路送交服務,便利境外之跨國企業網路送交國別報告書及集團主檔報告,然系統採用全中文界面,境外跨國企業或仍需在台營利事業協助執行送交一事,透過網路送交或採媒體申報方式。

至於紙本送交選項,目前財政部尚未公告是否取消往年允許以紙本送交方式,預計於下半年會有進一步消息,然台灣因應國際作業標準,取得之國別報告得依簽署之交換協定與國外進行交換,而國別報告自動交換機制普遍以XML格式進行交換,台灣取得紙本不利交換,日後營利事業恐無法再以紙本方式送交國別報告,因此建議跨國企業盡早探討以XML格式備置國別報告之可行性,以降低無法及時備妥與送交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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