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實務 - 中國進一步加強資金流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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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金融秩序以及強化資金流動管理,大陸人民銀行在2016年12月發佈新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以下簡稱3號文),將大額現金交易的報告標準由20萬人民幣調整為5萬元,並新增跨境交易人民幣20萬的報告標準,新辦法預計於2017年7月開始實施,本期介紹大陸進一步加強境內以及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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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實務 - 大陸進入全面營改增的首個納稅申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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