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 - 呆帳損失之稅務爭議探討與解決
稅務爭議預防與解決 - 呆帳損失之稅務爭議探討與解決
營利事業經營業務所產生之應收款項,如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若因種種原因仍無法收取,便「可能」發生呆帳。然而稅務上必需具備那些要件,方能被視為「已實際」發生呆帳損失,而准予認列損費或沖抵備抵呆帳,除依所得稅法第49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辦理外,因稅捐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雙方認知常有差異,財政部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審查營利事業呆帳損失認定原則,做更詳細、明確的規定,唯實務上稅捐稽徵機關與納稅義務人仍常發生不同見解和爭議。本期精選判決案例分享,並提出KPMG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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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爭議預防 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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