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2016年2月號
稅務新知選讀 - 2016年2月號
本期法規增修部分,摘錄4則分別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增訂中古車換購減徵案、「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修正,及我國與加拿大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另本期財政部核釋課稅規定摘錄1則,為「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並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列報列舉扣除之相關規定」。
法規增修&新頒解釋函令
- 我國與加拿大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
- 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
-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修正
-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修正
- 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並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列報列舉扣除之相關規定
財政稅務要聞摘錄
- 欠繳稅捐移送強制執行,不以案件確定為必要
- 權利金收入無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 營利事業對關係企業應收帳款收款期限不合營業常規,應按常規交易調增利息收入
- 以撤回訴訟為條件達成和解所受領之損害賠償,如非屬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者,應申報納稅
- 營業人停業期間發生之進項稅額得否申報扣抵?
稅務新知選讀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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