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x alert 55 -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e-Tax alert 55 -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行政院於 104 年 2 月 6 日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 36 條之 2 第3 項規定,訂定「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 36 條之 2 係 103 年 6 月4 日修正公布,施行期間自 103 年 5 月 20 日起十年止。依該條例第 36 條之 2 第 1 項規定「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促進國內中小企業投資意願及提升國內就業率,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之中小企業達一定投資額,增僱一定人數之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得就其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三十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同條第 3 項規定「第一項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適用期間、投資額、增僱員工之對象及人數、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核定機關、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行政院定之。」行政院爰依該項授權,秉持鼓勵企業主增僱員工(包括退伍軍人、原住民、更生人、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求職者等均一體適用)、提升國內整體就業率之精神,訂定本辦法,其要點如下。
e-Tax alert
© 2024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All rights reserved.
For more detail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please visit https://kpmg.com/governance.
上列組織及本文內任何文字不應被解讀或視為上列組織之間有任何母子公司關係,仲介關係,合夥關係,或合營關係。 上述成員機構皆無權限(無論係實際權限,表面權限,默示權限,或任何其他種類之權限)以任何形式約束或使得 KPMG International 或任何上述之成員機構負有任何法律義務。 關於此文內所有資訊皆屬一般通用之性質,且並無意影射任何特定個人或法人之情況。即使我們致力於即時提供精確之資訊,但不保證各位獲得此份資訊時內容準確無誤,亦不保證資訊能精準適用未來之情況。任何人皆不得在未獲得個案專業審視下所產出之專業建議前應用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