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重点监管活动如下: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公布《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 加强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 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 深化绿色金融机制建设。

✦ 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明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相关部署。

✦ 香港证监会

发布新制定的“ASPIRe”路线图,列出五大支柱下的12项主要措施,以加强中国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的安全性、创新和增长。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发布一项技术说明,探讨了有效银行处置和存款保险职能所需的治理机构。

✦ 国际清算银行

发布一篇关于银行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在信用评分和关系型贷款中相互作用的研究论文,发现在与企业的贷款关系持续时间内,使用AI技术进行筛选和监控可以缓解常规时期下关系型贷款中的减持问题。

✦ 美国保监会

成立风险为本的资本(RBC)工作组以改善治理,旨在制定RBC框架的指导原则、完成全面的差距分析和一致性评估以及创建一个分析RBC的回顾性调整和未来调整的流程等。

✦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发布一份研究报告,探讨人工智能在消费者信贷决策中的作用,测试了参与者是否能够识别由信用评分算法使用的错误数据或算法决策逻辑本身的缺陷引起的错误。

✦ 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

发布一份威胁评估报告,概述了自2022年2月以来该监管机构对涉及英国金融服务公司的制裁合规威胁的评估结果。

✦ 欧洲证监会

发布《趋势、风险和脆弱性风险分析报告》,探讨了规模如何影响欧洲投资基金市场与美国市场的成本,发现个人股票类别的规模还是母公司的规模都会对股票类别的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尽管这些影响因市场而异。

✦ 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

发布一份关于人工智能治理和风险管理的咨询意见,对保险公司适用的治理和风险管理原则设定了高级别的监管期望,以确保可靠地使用适用于特定用例的人工智能系统。

✦ 印尼金管局

发布关于以证券形式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品的OJK2025第1号法规,对以证券形式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品的种类、金融衍生品的参与主体和此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做出规范。

✦ 印度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

发布一份关于其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方法的咨询报告,拟议的监管办法主要围绕数字代币的定义和关键特征,发行、托管、交易、清算和结算机制,适当风险管理框架和促进措施四个主题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