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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 阅读时间3分钟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 Presentation)的拟议修订,部分企业的金融工具分类可能会发生变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的提案旨在解决企业在确定一项金融工具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时普遍存在的一些难点。对多数企业而言,有关权益工具和某些类型金融负债的披露信息将大幅增加。

理事会的提议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会计实务问题,同时改进向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对此我们表示欢迎。

Mahesh Narayanasami
毕马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全球副主管

主要问题

为解决企业在金融工具分类时面临的一些常见挑战,理事会提议对下列会计准则作出修订:

  •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澄清金融工具分类的若干基本原则,同时新增应用指引;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改进企业就其发行的金融工具所作的信息披露。

理事会的提案

理事会提案主要涉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有关金融工具分类的下列内容。

内容领域

主要提议修订

“固定换固定”条件(例如,可转换债券中的权益转换选择权、认股权证)

对将被交换的权益工具数量或现金金额的特定类型调整(例如,对转换比率或行权价格的某些调整)不会违反该条件。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

如果合同之外的情况变化(例如,功能货币变更)导致合同的实质发生变化,则需要进行重分类。

或有结算条款

澄清在确认金融负债时是否反映或有事项发生的概率。

就“清算(liquidation)”和“不现实的(non-genuine)”两个术语的含义提供指引。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例如,非控制性权益的卖出期权)

澄清以下事项:

  • 是否终止确认受制于这些义务的自身权益工具;
  • 如果以另一种自身权益工具来结算该义务,是否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第23段中的规定,即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赎回时所需支付的金额的现值。

该金融负债的后续重新计量计入损益。

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的影响

澄清法律法规如何影响分类。

债务结算受制于股东的决定

为有关评价股东决策是否可以被视为企业决策的考虑因素提供新的指引。


提案还将同时扩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关于某些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披露和列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就以下事项作出披露:
    • 诸如权益工具的类债特征(例如,基于固定比率的优先股股利)和金融负债的类股特征等的条款和条件;
    • 企业清算时,所有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得以清偿的优先顺序;
    • 普通股的潜在稀释(例如,可转换债券被转换和股票期权被行使时,企业将交付的最大股份数量);
    • 初始确认时被分配至复合金融工具的负债和权益成分的金额;
    • 有关附带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义务的金融工具的特定量化信息;
    • 有关含有根据企业业绩或其净资产变动进行支付合同义务的金融负债的信息。
  • 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某些单列项目就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和母公司其他所有者的金额分开列示。

下一步行动——2024年3月29日之前发表您的意见

阅读提案内容,并在2024年3月29日之前向理事会提出您的意见。

请与您惯常的毕马威联系人沟通获取更多有关理事会提案的信息,请访问kpmg.com/ifrs随时了解最新消息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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