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粤澳深合管秘〔2023〕3号,以下简称《人才办法》)。该《人才办法》规定了对个人所得税免征部分实行限额管理,并明确了实质性运营条件、社保缴纳等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
背景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了“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2022年2月9日,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合作区内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工作,就申请对象、申请条件以及人才预登记工作流程等事项给出了详细指引。2022年3月9日,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2〕3号),明确了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范围并指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政策。详情请参阅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二零二二年三月第六期。
此次出台的《人才办法》是进一步落实《总体方案》中提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双15%”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地。
关注要点
《人才办法》明确和规范了以下要点:
1. 明确了高端人才范围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
- 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
2. 新增了境外紧缺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条件
-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 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 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3. 细化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从事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产业目录》”)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产业目录》分为科技研发与高端制造、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和现代金融业四大产业,以及其他,共185项。
- 强调了在合作区的企业实质性运营条件应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二零二二年六月第十一期和二零二三年三月第九期。
- 明确了在合作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 2021年1月1日至《人才办法》发布之日已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免于提供上述时期相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 规范和明确了申报承诺、办理程序、监督管理机制和生效时间
-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用人单位须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作出守信承诺;
- 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认定人才名单,征求合作区管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合作区税务部门及时办理税收优惠;
- 合作区建立清单管理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强化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等行为的人员,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退出清单管理,由税务部门追缴免征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纳入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人才办法》政策溯及至2021年1月1日。
毕马威观察及建议
观察及建议:
- 该《人才办法》的发布是对《总体方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旨在吸引境内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以促进合作区经济的充分发展。
- 除《产业目录》所列举的185项人才类型,还将“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类的人才也予以纳入,适用人才类型较为广泛。
- 不同类型的境内外人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不同,择宜通过“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两大路径进行申请。
- 《人才办法》对以下无法缴纳社保的情形给予了充分考虑:
- 根据与我国签订的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目前有德国、韩国、丹麦、加拿大、芬兰、瑞士、荷兰、西班牙、日本、塞尔维亚、卢森堡共11个国家),可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 毕马威观察到《人才办法》未就以下要点给予相关规定或说明,建议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相关细则或申报指南等文件后续出台,及时调整和规划以便及时享受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免征部分实行限额管理的具体规定
- 2021年度人才补登记细则
- 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 合作区内优惠政策多样,其中横琴特殊人才奖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 我们建议位于合作区的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政策的发展,结合企业实际运营要求、人才条件等因素,进而提早进行规划。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申请税务优惠。
毕马威将继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于第一时间做出政策解读。同时,企业及个人若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