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2023年2月17日更新)
热点问题概述
根据毕马威近期发布的《全球可持续报告调查》显示,可持续报告在过去十年中稳步增长,而当务之急是建立全球一致、可比的准则,以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目前,关于可持续相关信息报告的范围和时间并不统一。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以下简称ISSB)的目标是为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建立一个全球基准,为不同国家/地区的准则制定机构提供依据。为实现这一目标,ISSB需要迅速行动起来,紧跟各个国家/地区的步伐,例如,首批企业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采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ISSBTM 对反馈意见的分析表明,关于ISSB准则何时生效更为适当,各方的看法不一1。许多反馈意见表示希望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ISSB需要在希望准则尽早生效的诉求与解决企业面临的实务操作困难(包括数据的质量和可获得性问题)之间寻求平衡。
许多反馈意见支持与财务报表同时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提议。此举有助于加强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联,为资本配置决策提供支持。
当务之急是制定全球准则,帮助企业报告投资者所需的可持续相关信息。ISSB将其准则的生效日期定为2024年1月1日,是为了与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现在还要看各个国家/地区决定怎样及何时采用ISSB准则。
提出的建议
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原始草案没有说明准则的生效日期。
企业须与年度财务报表同时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二者的报告期间也须保持一致。这与包括欧盟2在内的有些国家/地区关于可持续报告的提议是一致的,但也有些国家/地区允许在财务报表之后发布可持续相关信息。
ISSB的最新想法
ISSB同意,准则3将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具体采用日期还取决于所在国家/地区的决定,因此不同国家/地区的首次执行日期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可以选择提前采用准则,前提是同时采用首批两项准则并披露提前采用的事实。
此外,ISSB同意,原则上企业须与财务报表同时披露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这样做有助于加强二者之间的关联,同时能够确保所披露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的决策。
为了解决企业面临的实务操作困难,ISSB引入了一项过渡缓释措施,仅在首次采用准则当年,企业可以在财务报表之后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但此项缓释措施不得与本地要求相抵触。
企业将按以下步骤确定发布年度可持续相关信息的日期:
尽管可采用缓释措施,但授权发布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机构或个人须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ISSB还同意在首次采用准则当年提供其他缓释措施,包括无须提供比较信息和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4。
主要影响
ISSB将生效日期定为2024年1月1日,表明其意识到建立全球基准的迫切性,但具体采用日期还要取决于各个国家/地区的决定。
对于同时适用多个报告框架的企业而言,ISSB准则的生效日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可持续披露框架协调一致尤为关键。
首次采用年度后,企业后续需要与财务报表同时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为此,企业可能需要历经多个报告周期做出周密规划,同时配备充分的资源、系统和流程。企业可能还需要使用涉及大量判断的估计。
管理层可采取的行动
- 未雨绸缪,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便可能需要报告可持续相关信息做好准备。
- 设计可持续报告的系统、流程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与财务报表同时报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
- 制定实施路线图并识别相关制约因素。
- 参与所在国家/地区关于准则施行时间和过渡缓释措施的讨论。
发展历程
文件版本 | 索引号 |
备注 |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IFRS S1)提议草案 | 征求意见稿 - ED/2022/S1(英文版) | 2022年3月31日发布 |
ISSB会议:2022年9月20至23日;于德国法兰克福 | 议程文件第3B号及议程文件第4B号:重新审议计划(英文版) 会议纪要 (英文版) |
ISSB计划进一步探讨的议题包括“报告频率”(包括报告的时间安排) |
ISSB会议:2022年11月15至16日;于德国法兰克福 | 议程文件第3C号:报告的时间安排(英文版) 会议纪要(英文版) |
ISSB讨论了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报告的时间安排 |
ISSB会议:2023年2月16日;于加拿大蒙特利尔 | 议程文件第3B号及议程文件第4A号:生效日期 (英文版) 会议纪要(英文版) |
ISSB同意,为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报告提供一年的过渡缓释期,并且就准则的生效日期达成了一致意见 |
1《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提议草案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提议草案。
2欧盟提议的《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要求。
3《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4ISSB同意提供缓释措施,企业在首次采用当年无须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以及当前使用其他计量方法的企业无须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请参阅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所适用的缓释措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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