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重点监管活动如下:

·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介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建立了“金融机构独立放贷、台账管理,人民银行事后报销、总量限额,相关部门明确用途、随机抽查”的机制。

• 中国银保监会

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监督等六章内容。

• 香港证监会

发布《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议程》,当中列明SFC将继达成载于《绿色金融策略框架》的目标后,为巩固中国香港作为区域绿色金融中心的地位而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 巴塞尔委员会

发布了关于信贷风险:房地产和杠杆贷款的通讯,重点讨论了风险和脆弱性,以及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监管观点和做法。

• 国际清算银行

发表关于以实体为本与以活动为本的监管:传统金融企业和大型科技企业的体系以及其应用的见解文章。该框架阐明了金融稳定政策的基本内容。

• 美联储

公布最终指导方针,确立了一套透明的、以风险为本的、一致的要素原则,供储备银行在审查访问联邦储备账户和支付服务的请求时使用。

• 美国证监会

发布了一份2022至2026财年的战略计划草案,其中,确立了要制定并实施一个与不断变化的市场、商业模式和技术保持同步的稳健监管框架。

•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发布了一项关于数字营销供应商和遵守消费者金融保护法的解释性规则,规定金融公司的数字营销供应商必须遵守联邦消费者金融保护法。

•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发布关于扩大长期资产基金(LTAF)的零售渠道的咨询文件,文件阐述了FCA 的规则草案,以向更多的零售投资者和养老金计划推销LTAF。

• 欧洲央行

发表了一份题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经济学》的工作文件,其中涵盖了塑造数字货币崛起的经济力量,并审查了发行零售CBDC的动机。

• 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

发布在自身风险和偿付能力评估中气候变化重要性评估和气候变化情景的应用指引的最终版本。该应用指引对如何在实践中实施可持续金融的目标提供了详细和实用的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