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快讯
^ (1) 受规管财务实体透过经营受规管业务而产生的;或是由 (2) 适用中国香港税收优惠的实体所收取的外地利息﹑股息和非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可排除在外
* 在中国香港聘用足够数量的合资格雇员进行特定的经济活动
* 在中国香港招致足够数额的营运开支以进行特定的经济活动
* 简化经济实质测试适用于纯控股公司
* 允许外包有关在港实质经济活动给第三方
您是否有以下的疑虑?
- 您是否受涵盖的跨国企业实体?
- 您是否有赚取相关收入?
- 您能够应用哪项免税机制?
- 有哪些选项可以把影响减到最低?
- 您能如何做好风险管理?
我们能怎样帮助您?
- 规划与评估
- 执行计划
- 后续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