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政策层面,国家一直致力于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广和落实。但与此同时,全国也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税收优惠的管理力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在充分享受研发税收政策红利的同时,管控好相关税务合规风险,做到“应享尽享,享则有据”。
背景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税收政策层面,过去几年,国家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措施持续、大力地支持企业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2020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4%,达到了27.5万家,全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兑现减免税额超过3500亿元,同比增长约25%。2021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进一步允许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税收政策持续鼓励的同时,主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管理力度逐渐加强。
在高企认定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日渐趋严。其中,实地核查(或称“现场核查”)已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常态,多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求对部分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如北京、青岛、海口等地区,更有部门地区要求对所有申报高企资格的企业实地核查,如苏州、广州某些区、珠海等。在佐证资料的审核上,部分地区提出个税及社保申报系统填报情况要与科研人员清单逐一核对、所有软件著作权对应的软件要逐一演示、仅在现场对企业资料原件进行核对而不接受企业现场检查后补送资料等。
在高企认定成功后,主管部门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审查。如2020年8月,作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大省之一 - 江苏省的科技厅发布《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0〕5号)对全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严查。仅2021年以来,北京市已有97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江苏省已决定取消22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广东省取消了21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将被要求补缴税金及相关滞纳金,且影响其下一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影响企业声誉及竞争力。
2021年9月17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33号),进一步提出对各地认定管理机构的高企认定、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明确要求全国36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对已认定的高企开展回头看行动,“对于现有高企超过10000户的地区,材料抽检比例不低于有效期内高企数量的20%;对于高企未超过10000户的地区,材料抽检比例不低于有效期内高企数量的30%。可视材料抽检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毕马威观察
全国性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于2008年首次印发,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改完善。其实施的13年以来,各地认定管理机构在多年的管理工作中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逐渐重视实地核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及更注重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六个认定条件的内在关联。
根据毕马威的观察,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核查重点主要包括:
研发费用
- 研发项目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
- 人员人工费用:核心研发人员、辅助研发人员是否合理定义、合理归集人员人工费用;
- 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否在日常生产与研发活动之间进行合理划分、合理归集;
- 委托研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支出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费用归集是否逻辑清晰,并具备充足的技术材料及会计凭证支持其合理性、真实性;
- 三表一致:三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有合理说明(“三表一致”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列示的研发费用、企业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专项鉴证报告中列示的研发费用需保持一致);
科技人员人数
- 科技人员是否合理界定(如是否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或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是否实际工作满183天);
- 科技人员与归集研发人工费用的人员是否一致,与项目计划书等技术过程文档的项目组人员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有合理说明;
- 是否具备充足佐证资料(如花名册;缴纳社保或个税183天以上的证明;相关专业、学历与工作经验等证明;岗位说明等);
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高新收入、高新技术领域
- “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 高新收入-高新技术领域”之间是否具备关联性、逻辑性;
- 知识产权相关技术是否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是否具备充足的佐证资料支持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真实性、关联性;
其他重点
- 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情况(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 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以及认定后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毕马威建议
在国家近年来持续的鼓励下,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及研发投入体量不断上升。企业在更多地享受研发税收政策的同时,也应关注国家及地方的管理要求,管控好相关税务合规风险,从而使企业健康地、可持续地享受研发相关税收优惠。我们建议企业:
- 针对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资质维护过程中,一是要关注自身历史风险,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六大认定条件,尽快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及相关佐证资料的梳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好随时接受主管部门核查的准备。二是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管理要求,加强研发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提升研发活动与研发费用之间联系的紧密性和逻辑性。三是关注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指标的变化,如预计未来无法持续满足认定条件,及时调整业务安排、进行重组或考虑合理退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 针对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应深入剖析政策要求,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六个认定条件,对企业的满足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在具有申报可行性的基础上,从严准备申请材料,并与主管部门保持动态沟通。
毕马威一直以来关注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动态,并在研发相关财税优惠的可行性评估、申报准备、管理提升、核查应对等专业领域有深入的洞察和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建议和服务。
毕马威将继续追踪国家及地方陆续出台的与研发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及细则,给予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毕马威专业人士获取政策解读及实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