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 2021年9月,第6期
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 2021年9月,第6期
联交所就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进行咨询
2021年9月1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于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s”)上市机制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SPAC是一种空壳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售筹集资金,目的是为了在上市后一段预设期限内收购目标公司(“SPAC并购目标”)的业务(“SPAC并购交易”)。
尽管 SPAC 上市机制对香港资本市场而言是新事物,但它在美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近年来更是日益受到企业青睐。引入 SPAC 上市制度将为香港吸引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赴港上市提供另一途径,避免这些公司因希望透过SPAC并购交易上市而选择其他上市地,从而保持香港的全球竞争力。
然而,SPAC的“空壳”特征势必引发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素质和股东权益保护的担忧。鉴于香港资本市场的声誉是支撑香港作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石,若要在香港成功推行SPAC 上市制度,关键是必须实施相关保障措施,从而维持并提高香港高素质市场的声誉。
为了在市场发展与质量之间取得良好平衡,本咨询文件中的 SPAC 上市制度方案与美国市场相比更为严格,其旨在确保仅具备丰富经验及良好声誉,且致力物色优质并购目标的SPAC发起人能够进行SPAC上市,因此为SPAC上市申请人和SPAC并购目标设定了较高门槛。
咨询文件的主要建议概述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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