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截止至2021年7月5日,除深圳市以外,大湾区其余八个城市相继出台最新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适用于纳税年度2020年至2023年相关的财政补贴。
背景
各市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对人才要求、补贴计算方式、工作时间等相关要求。以下表格总结了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其他七个城市(即东莞、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惠州、佛山)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有关广州市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解读,请参见毕马威税务快讯2021年6月第18期。
主要变化 | 具体内容 |
---|---|
主要变化1:境外高端紧缺人才要求进一步细化 | |
更新并完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目录 |
|
主要变化2:政策实施规则进一步完善 | |
更新补贴计算公式 |
|
新增/删除工作时间要求 |
|
明确已缴税额确定标准 |
|
明确补办财政补贴申请的规定 | 新增两类补贴逾期补办申请的规定1:
|
简化补贴程序 |
|
1两类补办年度申请的规定:
- 有关补办以前年度的申请,由于各市管理办法适用于纳税年度2020年至2023年相关的财政补贴,2019年纳税年度是否允许在今年补办申请仍待具体申报指南出台,目前如东莞、中山、肇庆等,允许补办2019年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请;
- 由于现有大湾区财政补贴政策到2023年度,因此,部分城市就2023年纳税年度财政补贴不再设立补办期给予明确。
毕马威观察
目前,大湾区九市中除深圳市以外,已全部出台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结合我们过往的实操经验,我们总结了如下观点与建议:
- 相较于2019年各市发布管理办法而言,目前各市发布的最新管理办法中,对于人才的要求更加细化(如明确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的各项条件、放宽人才所属行业的要求、取消对于人才团队排名的限制等),且补贴申请程序更加简便完善(如多城市取消了人才公示环节、提供了针对补贴拨付不成功或未及时申报的解决方法)。
- 关于纳税年度须在相关城市工作累计满90天这一要求,惠州、江门、肇庆并未在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天数的计算方法(如根据广州市最新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是申请补贴的必要条件。在计算广州工作的天数时,明确应包括申请人在广州市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在广州市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出差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广州市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在广州的工作天数)。我们将持续关注在实操中各市是否会出台具体天数的计算方法或执行口径。
- 我们会持续关注各市申请指南的发布情况,并协助客户在有效期内提交申请。同时,我们会在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申请资格的实际情况,及时地为客户提供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 关于两类财政补贴逾期补办申请的新增要求,其中“符合补贴条件而未在当年度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可在次年申请时间内补办”的规定,由于管理办法适用于纳税年度2020年至2023年相关的财政补贴,各市(除广州和深圳)均未明确是否包括2019年度的财政补贴在今年的补办申请。此外,广州、珠海还明确了2023年纳税年度的财政补贴不再设立补办申请期。我们会持续关注各市陆续发布的申请指南,并协助客户向主管机关申请逾期补办。
- 我们建议企业及时梳理人员情况,开展2020年的申请工作。同时,对于有需要补办2019年的个案,需要在申请补办前与当地部门提前确认相关补办申请的可行性、程序以及所需资料。
毕马威将继续密切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各市的相关政策动态,同时,我们也期待深圳市对于该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出台,并会于第一时间进行分析并做出政策解读。企业及个人若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