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 | 阅读时间5分钟

热点问题  |  详解  |  披露  |  行动  |  主页

热点问题概述

作为一种融资手段,绿色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正越来越受到公司的欢迎。这些债务工具通常与通过实现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目标来资助或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有关。但是,这些债券是否包含需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IFRS 9 Financial Instruments )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如果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那么决定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时,关键因素是考虑它们是否为带有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热点问题详解

 

何为绿色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一般而言,绿色债券的条款较为严格,要求将发行所得资金专门用于环保或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例如,升级工厂的通风系统以减少有害排放物)。

然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条款则更为灵活,其资金可用于一般公司支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明确承诺在特定时间段内就可持续发展指标做出未来改进。如果目标达成,则发行人将根据债券条款获得财务奖励;如果没有达成,则将受到处罚。例如,轮胎制造商 Z 发行了一项票面利率为 2.5% 的 5 年期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并将使用所得资金升级其生产系统,在轮胎中加入再生橡胶。作为债券条款的一部分,Z 承诺确保,在3年内,其生产的每条轮胎至少含有 25% 的再生橡胶。如果达成目标,那么 Z 债券的年息票面支付将减少 0.5%,直至到期;但如果没有达成,则将增加 0.5%。这些特征是否为需要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这些债券是否包含嵌入衍生工具?

在进行评估时,发行人首先考虑绿色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否为混合合同——即,同时包括非衍生工具主工具,以及一个或多个嵌入衍生工具的合同。然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评估嵌入衍生工具是否需要与主合同进行分拆。[IFRS 9.4.3.1, B4.3.1]

在轮胎制造商的例子中,Z将需要评估利息递增特征是否为可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若是,则Z有两项金融工具——按摊余成本计量的主工具(债券)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衍生工具(利息递增特征)。如果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那么Z需要将整体混合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IFRS 9.4.3.6]

发行人如何了解何时应分拆嵌入衍生工具?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在下列情况中,发行人应从包含金融负债主合同的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

  •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紧密相关;
  •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独立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以及
  • 混合合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IFRS 9.4.3.3, B4.3.1]

以下流程图说明了发行人如何应用这些要求。

流程图

在轮胎制造商的例子中,假如利息递增特征是一项单独的工具,则其可能不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衍生工具的定义不包括那些具有特定于合同一方的非金融基础变量的工具。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Standards)没有就如何确定非金融变量是否特定于合同一方提供指引,但我们认为,该分析包括两个问题。[Insights 7.2.30.60]

  • 该变量是非金融变量还是金融变量?在本例中,因为该变量与轮胎制造工艺的成功升级有关,所以该变量是非金融变量。
  • 该变量是否与合同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在本例中,该变量与轮胎制造商以及该制造商将回收材料添加到新轮胎中的能力存在特定关系。

因此,在轮胎制造商的例子中,利息递增特征不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因为影响该特征价值的基础变量是非金融变量,并且与发行者存在特定关系。

轮胎制造商Z应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作为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属于该工具合同条款的不可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特征。[Insights 7.7.290.10]

然而,在其他事实和情况下,相关分析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在进行评估时需要了解合同条款和特征的详情。

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不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可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我们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与金融负债主合同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例如,具有不同计量基础的工具)应与主合同一同列报。例如,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主合同和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可包含在同一行项目中。[Insights 7.10.310.40]

公司无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可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作为单独的项目列报,但是,必需分别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此,与金融负债分拆但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的嵌入衍生工具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Insights 7.2.380.10, 7.10.30.20]

管理层当前可采取的行动

管理层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 已发行的绿色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中的合同条款是否可能被视为嵌入衍生工具?
  • 混合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是否需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从主合同中进行分拆?
  • 发行人的财务报表中是否恰当地列报和披露了嵌入衍生工具?

本文所指“Insights”即毕马威刊物Insights into IFRS®(《剖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联系我们

© 2024 KPMG IFRG Limited是一家英国担保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 2024 本刊物为KPMG IFRG Limited发布的英文原文“Do green bonds contain embedded derivatives?”(“原文刊物”) 的中文译本。如本中文译本的字词含义与其原文刊物不一致,应以原文刊物为准。原文刊物的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均归KPMG IFRG Limited所有,原文刊物的所有译本/改编本的所有相关权利亦归KPMG IFRG Limited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