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概述
贷款人应评估,如果具备根据可持续发展情况调整合同利率的特征,绿色贷款是否符合金融工具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
热点问题详解
借款人X是一家全球性大宗商品(原油)贸易公司。X与贷款人达成借款协议,规定基本利率为美元LIBOR+1%。每年根据可持续发展评估的结果调整利率价差,具体调整如下。
可持续性评估 – 总分* | 年利率调整 |
200+ | 可持续发展折价调整 (-0.03%) |
100–199 | 不作调整 |
0–99 | 可持续发展溢价调整 (+0.03%) |
* 总分是根据预定公式计算使用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得出。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包括空气排放计划、石油泄漏披露以及废水排放绩效和投诉。
对于这种情况,贷款人应考虑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IFRS 9 Financial Instruments) 对利率调整特征进行“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的评估。
对绿色贷款进行“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评估
如果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特征对贷款的合同现金流量影响非常小(de minimis),那么该特征不影响贷款的分类。[Insights 7.4.300]
在进行评估时,贷款人应考虑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特征对各报告期的可能影响以及对贷款存续期的累积可能影响。但是,如果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特征造成的影响可能超过“非常小”的程度,则贷款人应进行判断,评估该特征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并符合“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
我们理解,按照可持续发展情况对合同利率作出调整的特征可能不会妨碍贷款满足“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前提是该调整反映了对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化的补偿。相关调整可合理反映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化的近似值将属于这种情况。[Insights 7.4.200.10–20]
我们理解,为得出这一结论,贷款人需要获得证据,证明以下因素之间存在适当的联系:
- 可持续发展状况;
- 现金流量调整的金额和方向;以及
- 信用风险的预期相关变化,同时考虑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例如,对抵押品价值的影响)。
作出此项评估可能需要运用判断,贷款人应考虑具体的事实和情况,包括借款人业务的性质、抵押品和相关市场数据。
如果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特征对贷款合同现金流量的影响可能超过“非常小”的程度且不满足“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标准,则贷款人应将绿色贷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披露
如果贷款人关于“仅为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评估的判断对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则贷款人应披露这些判断。[IAS 1.122]
此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IFRS 7.8]
此外,贷款人还应考虑:
-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披露这些贷款产生的风险及主体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以及
-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 13 Fair Value Measurement),披露公允价值。该等披露的具体范围取决于绿色贷款是持续按公允价值计量,还是按摊余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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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Insights”即毕马威刊物 Insights into IFRS(《剖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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