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 2021年5月, 第4期
香港资本市场通讯 – 2021年5月, 第4期
联交所就主板盈利规定发表咨询总结
2021年5月2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就建议调高主版盈利规定(“盈利规定”)发表咨询总结 (“咨询总结”)。
盈利规定是厘定主板上市的三大财务资格测试之一,自1994年以来一直保持于5,000万港元。根据盈利规定之下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于2018年2月增加至5亿港元 (“市值规定”),联交所发现市场突然多了许多仅仅符合盈利规定的最低要求的主板上市申请人,必须要以极高的历史市盈率(相对于上市同业)上市才可符合市值规定。
这些主板上市申请人一般都以提交给联交所的乐观盈利预测所反映的增长潜力来证明其偏高的估值合理,以作为上市申请的一部分,但当中不少在上市后都达不到有关盈利预测。监管当局会关注这些上市申请人的估值其实是否纯粹为了符合市值规定而倒算所得,因为以那个价格市场大众并无足够兴趣投资其证券,令人质疑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而申请人适合上市可是《上市规则》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联交所及证监会亦注意到其他于盈利规定与市值规定脱节后出现的失当行为,因此,考虑到主板的市场定位和联交所维持市场质素的角色,要求重新评估现行的盈利规定到底还否恰当。
有见及此,联交所于2020年11月发表一份咨询文件,建议将盈利规定调高150% 至1.25亿港元 (“方案1”) 或200% 至1.5亿港元 (“方案2”) (“咨询文件”) (请参阅《资本市场通讯》2020年第8期了解概况)。大部分回应人士均认同联交所想保持市场质素的目标,但表明联交所应考虑其他替代规定,例如减低调升幅度。经审慎考虑所有意见,联交所决定按以下方式修改原订建议:
- 修订后的盈利调高幅度 - 减低盈利规定的调升幅度至60%,并修订盈利分布,;
- 对盈利分布更灵活的宽限 - 预期会按情况就个别申请人不用根据修订后的盈利调高幅度符合盈利分布授予宽限,灵活处理,而不是按照固定条件;及
- 生效日期 – 修订后的盈利调高幅度将于2022年1 月1日生效。
除上述建议外,联交所将继续与证监会应对在咨询总结中找出的监管事宜,并准备检讨GEM,包括GEM的定位及市场观感。
©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为毕马威全球组织中的独立成员所经许可后使用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