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更新)

热点问题概述

对某些企业而言,特定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例如业务中断或第三方索赔,可能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但保险赔偿的会计处理对许多企业来说是一个较新的领域。在很多情况下,其面临的关键问题是何时对预期保险索赔收益进行确认是恰当的。为确定这一点,企业需要考虑投保事件的性质和发生时间。

对于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而获得的保险赔偿,其会计处理取决于投保事件的性质和发生时间。

热点问题详解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保险赔偿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是否就投保事件确认了一项准备。


补偿

受外部事件的影响,企业可能难以履行其法律或合同义务,并可能因此遭致罚款,导致需要确认准备。保险赔偿可能补偿企业为清偿准备所需的部分或全部支出。  

对用于清偿准备的保险赔偿,企业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 —— 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 37 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将其作为“补偿”进行会计处理,并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确认为一项单独的资产(以及相关收益)。对补偿权利确认的金额不应超过相关准备的金额。[IAS 37.53]


业务中断补偿

企业可能从保险赔偿中获得对业务中断(例如特定外部事件造成的利润损失)的补偿。企业是否能要求索赔将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政府采取的行动以及适用法律的解释等因素。例如,如果政府勒令所有餐馆暂停营业,则餐馆经营者可能根据其保险合同要求索赔。

利润损失本身并不会导致需要确认一项准备。因此,对于业务中断的补偿并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规定的“补偿权利”,而应类比《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关于“对减值的补偿”指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该指引,企业应在其拥有收到业务中断补偿的无条件权利时,将该补偿确认为一项应收款。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拥有收到补偿的无条件权利:

  • 企业可根据保险合同提出索赔要求;以及
  • 已发生使企业有权在报告日提出索赔要求的损失事件,而且保险公司对此无异议。[Insights 3.12.198.10]

企业应根据预期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按照反映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的折现率对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来计量补偿应收款的金额。[IAS 16.65–66, Insights 3.12.195.15 及 198.10]

管理层可采取的行动

  • 当特定外部事件造成损失时,审阅保险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咨询法律顾问)确定是否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索赔条件。 
  • 评估业务中断是否触发资产的减值,并在必要时进行减值测试。
  • 仅在基本确定将收到对于准备的补偿时,将该补偿确认为一项单独的资产。
  • 仅在拥有收到业务中断补偿的无条件权利时,确认一项应收款。

本文所指“Insights”即毕马威刊物Insights into IFRS®(《剖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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