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香港每年產生約70,000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爲了處理這嚴峻的廢物問題,香港政府一直籌備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藉此妥善處理香港的廢電器電子產品。

有關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 (廢電器計劃)的賦權法例,即《2016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修訂)條例》已於2016年3月獲立法會通過。及後,《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亦於2017年7月制定,為計劃下關乎受管制電器供應商及銷售商的若干運作細節訂定條文。

2018年8月1日起,受管制電器的供應商必須經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登記,方可分發受管制電器。已登記供應商亦須履行其他法定責任,包括向環保署呈交申報、繳付循環再造徵費,以及向環保署提交由執業會計師擬備的審計報告。

八類受管制電器

  • 空調機(不超過3 匹)
  • 雪櫃(不超過500 公升)
  • 洗衣機(不超過10 公斤)
  • 電視機(不超過100 吋)
  • 電腦(包括桌上、平板、手提及筆記簿電腦)
  • 打印機(不超過30 公斤)
  • 掃描器(不超過30 公斤)
  • 顯示器(不超過100 吋)

誰是供應商?

包括
不包括
  • 製造商
  • 一般進口商
  • 授權代理商
  • 平行進口商
  • 物流運輸服務者
  • 從事轉口業務的人士

供應商的責任

作爲供應商的你必須:

✔ 經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供應商
✔ 呈交季度申報
✔ 呈交年度審計報告
✔ 繳付循環再造徵費
✔ 提供循環再造標籤予受分發者
✔ 妥善保存五年記錄

年度時間表

受管制電器供應商的時間表

畢馬威如何協助?

憑藉對徵費計劃的了解及知識,畢馬威已準備好為供應商提供以合規及增值爲目標的服務方案,協助貴司有效地符合報告期限及年度審計報告要求。

想了解更多我們的服務?

歡迎電郵至cnfmccs@kpmg.com與我們的商業報告和可持續發展部的團隊聯絡或會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