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式通过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式通过
中国税务快讯 - 第十八期,二零一八年八月
2018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8月31日,草案二审表决通过,修正案将会由国家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并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该修正案对于此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现行个人所得税计算及申报方法、征收范围及征收方式、税收减免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修正案对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除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二零一八年六月第十四期和二零一八年七月第十六期中讨论的草案对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外,以下为修正案在二审中补充的修改的内容:
- 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到中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修正案将赡养老人支出纳入税前扣除范围。
-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给予纳税优惠:修正案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基础上再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予以明确:个人将其所得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提供相关扣缴信息:为便于纳税人了解相关信息,准确进行年度汇总申报,修正案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毕马威观察
本次修正案的通过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国务院将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以明确修正案的实际操作方法。
目前针对公众较为关注的下列焦点,预计将在后续公布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相关操作指引中予以明确:
- 在中国居住未满连续五年的无住所个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收入是否可以继续免税?
- 新税法下,年终奖金的计税方式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 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是否有扣除上限?
- 外籍雇员的免税福利是否依然适用?
我们建议纳税人和企业对修正案进行深入了解,并进一步评估潜在的影响。个人应当重新评估自己的税收情况,根据新的征税要求调整相应的纳税行为,进行相关的税务筹划。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有效地更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扣缴机制,例如:
- 企业人事政策更新
- 新人事政策的实施执行
- 预算安排
- 内部沟通
- 个人税务风险评估
如果您在以上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毕马威。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实施细则的制定发布进程并及时发布税务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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