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报分析:A+H公司初步评估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2017年报分析:A+H公司初步评估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截至2018年4月16日,A+H股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其在内地及香港交易所的2017年年报报告或业绩公告的披露工作,其中,近半数公司在A股年度报告或H股业绩公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初步评估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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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4月16日,A+H股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其在内地及香港交易所的2017年年报报告或业绩公告的披露工作,其中,近半数公司在A股年度报告或H股业绩公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初步评估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一、A+H公司已披露的初步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A+H公司新收入准则影响的初步评估

A+H公司新收入准则影响的初步评估

二、新收入准则预期将在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a. 收入确认的时间可能提前或延迟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该要求可能使得部分上市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提前或推迟。例如,下述上市公司的披露: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中水管道接驳收入。这会导致比原准则允许采用的在接驳工程完工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提早确认部分收入”。

原收入准则下,“出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于购房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符合上述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如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有权就至今完成的工作收取款项,采用预售方式的发展物业业务销售收入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确认而非某一时点。”

b. 识别更多履约义务,收入核算对象可能更为细致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合同进行更细致的分析,识别更多履约义务,从而使得收入核算的对象可能更为细致。例如,下述上市公司的披露:

原收入准则下,“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的收入是在所有权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给买方时确认。销售收入的计算不包括增值税,并已扣除任何销售折扣即退货。假如出现有关收回未尝付款项、相关成本或可能退货的重大不明确因素,则收入不会予以确认。”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导致对本集团海外销售船运服务相关的独立履约义务的识别,对当前及以往的收入确认造成影响。”

原收入准则下,“电信系统合同作为建造合同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成本,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的比例确定。”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本集团将识别出合同中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履行了各单项约义务时,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的控制权时,将已分摊至相应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c. 合同取得成本在满足条件时资本化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将为签署客户合同而支付的佣金等合同取得成本在满足条件时资本化,并在合同期间内摊销,该要求导致原一次性计入费用的支出可能将分期摊销计入利润表。例如,下述上市公司的披露:

根据新收入准则,“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如销售佣金及印花税”将“确认为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d. 特定交易条款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变化

此外,新收入准则对退货权、重大融资成分、额外购买选择权等特定交易条款或事项给出了具体规定,从而可能导致企业收入会计处理的变化。例如,下述上市公司的披露: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内独立呈报从客户收回货品的权利和退款责任。”

原收入准则下,“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如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有权就至今完成本集团现时向客户提供不同的付款计划,当该合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时,将会调整交易价格及合同收入的金额。”

上述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的预披露,是A+H公司根据准则制定机构截止其2017年度报告日已发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公司具体情况而做出。随着新收入准则实施的推进,以及后续可能会发布的更多准则解释,企业可能会对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有更深入和全面的评估,并在后续的财务报告中有更多披露。

毕马威将持续关注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进展与实务问题,与企业携手共同迎接准则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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